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各副省級城市衛生局,部直屬各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2012年衛生工作要點》已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2012年衛生工作要點
2012年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對深化醫改的部署和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在健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等方面實現重點突破,做好“十二五”期間衛生改革發展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強重大疾病防控,改善醫療衛生服務,強化食品安全工作,加強藥品監管,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統籌做好各項衛生工作,促進醫藥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衛生行政部門要緊密結合深化醫改工作,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大力加強行業文化建設和作風建設,切實調動廣大醫療衛生工作者的積極性,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圍繞醫改重點,解決突出問題,落實目標責任制,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一、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總結新農合實施10周年來的經驗。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和農民受益水平,全國新農合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5%以上,人均籌資水平達到300元左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萬元。普遍開展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逐步提高門診補償水平。提高新農合基金統籌層次,探索建立省級統籌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以省(區、市)為單位全面推開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類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在1/3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試點范圍。強化與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推進門診總額預付、住院按病種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基本醫療保障管辦分開、政事分開的管理運行機制。擴大試點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探索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推動形成多重補充醫療保險機制。進一步規范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政府投入政策,推行一般診療費制度,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制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持作用。以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為重點,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落實績效工資制度,實行全員聘用制,定編、定崗、不定人,推行院長(中心主任)負責制,加強績效考核,建立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分配制度。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回頭看”工作,鞏固完善運行新機制。落實《農村基本醫療衛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制訂村衛生室管理規范性文件,推動各地整合農村衛生資源,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繼續推進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開展鄉鎮衛生院評審工作。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落實根據鄉村醫生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多渠道予以補償的政策,保證在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鄉村醫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總結推廣地方為鄉村醫生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做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老年鄉村醫生發放養老補貼。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推進中小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繼續開展創建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加強社區衛生文化建設,推廣全科醫生團隊服務模式,提升社區衛生服務內涵。
二、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確保群眾基本用藥
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推動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鼓勵各地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實施范圍。完成適用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的制訂工作,規范地方增補非目錄藥品。推動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全面配備并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繼續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堅持批量采購、量價掛鉤、招采合一,重點做好農村和邊遠地區基本藥物配送工作。進一步完善醫藥企業及藥品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藥物中獨家品種、緊缺品種以及兒童適宜劑型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定點生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電子交易。制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辦法,修訂《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分析評估前一階段基本藥物采購情況,研究提出基本藥物優先使用的鼓勵政策。開展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綜合評價,逐步規范基本藥物劑型、規格和包裝。充實和增加基本藥物制度監測點,不斷完善監測評價體系。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開展便民惠民服務
在國家聯系試點城市繼續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著力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強對改革試點城市的指導,建立協作組,推進試點城市間交流。適時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總結、評估,充分發揮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的示范引導作用,在重大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力爭形成可向全國推廣的經驗。
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確定300個左右人口較多、基礎較好的縣(市)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為切入點,推進縣級醫院人事、編制、分配、價格、支付制度、監管等綜合改革,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機制。加強以人才、技術為核心的能力建設,統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展,提高縣域內就診率。繼續實施以“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為主要形式,以東西部地區省際對口支援為重要內容,以部屬部管醫院和有關醫院支援老、少、邊、窮地區醫院等為補充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充實三級醫院與縣級醫院對口支援協作內容,加強考核評價,調動支援醫院、受援醫院的積極性。
繼續在全國實施一批經驗成熟的重點政策和便民惠民措施。加強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管理,明確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優化公立醫院布局結構,重點加強薄弱區域、領域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區域醫療中心、兒科醫療服務體系和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鼓勵和規范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加快實施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推行臨床路徑管理,推進支付方式改革。通過開展醫院評審評價和國家優質醫院創建工作,促進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合作機制,逐步實現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急慢分治的格局。完善公立醫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適當提高醫務人員待遇水平,營造良好的醫療執業環境。繼續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繼續推行優質護理服務、預約診療、便民門診等便民惠民措施,優化就診環境和流程,穩步推進“先診療、后結算”模式。推動成本核算與控制,縮短平均住院日,運用適宜技術,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四、全面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繼續做好衛生應急、疾病防控和婦幼衛生工作
做好國家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考核暫行辦法,加大中央對地方的考核力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開展監測評估,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全面評估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積極推進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等新增項目,研究制定新周期項目實施方案。
全面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健全衛生應急組織指揮框架,推進衛生應急指揮決策系統建設,夯實衛生應急工作基礎,提升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完善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評估體系。制訂衛生部門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繼續做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工作。研究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制度。推進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衛生應急工作規范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各類重特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組織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拉練、跨省跨部門綜合演練。推進27支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建設,組織首批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建設項目驗收,啟動國家級和省級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以及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加強國家鼠疫演練基地和菌種保藏中心建設。
加強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繼續推進疾控機構規范化建設和績效考核工作,強化基層疾控工作。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在繼續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基礎上,實施“五擴大、六加強”各項措施,做好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防治工作,研究建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機制。逐步完善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擴大“三位一體”模式的試點。完善傳染病監測系統,做好霍亂、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控與疫情處置工作。加強乙肝防控工作,落實和強化麻疹防控措施,努力實現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標,以省(區、市)為單位將麻疹發病率控制在1/100萬以下。加強脊灰監測,落實脊灰疫苗常規免疫和強化免疫,阻斷脊灰疫情傳播,恢復并保持我國無脊灰狀態。以接種脊灰和麻疹疫苗為優先,開展全國免疫規劃相關疫苗查漏補種月活動。完成全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現狀調查。貫徹落實重點寄生蟲病防治規劃綱要和行動計劃,繼續推進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策略,以監測為抓手推進消除瘧疾工作,開展包蟲病基線調查。全面啟動消除麻風病危害行動。進一步加強碘缺乏病等重點地方病防治工作,制訂部分地方病消除、控制標準及考核驗收辦法。總結推廣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創建經驗,建立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開展重點癌癥早診早治及腦卒中高危人群篩查工作,普及慢性病防控和營養知識。開展口腔疾病防治結合試點工作,繼續推進兒童口腔疾病綜合防治。加強重性精神病監測救治和服務管理,不斷擴大工作覆蓋面。建立傷害綜合監測系統,開展兒童傷害干預工作。舉辦愛國衛生運動60周年紀念活動。實施新一輪國家衛生城(區)鎮(縣城)申報、評審工作,推動健康城鎮建設工作。深入推進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組織階段性評估和督查。加強農村改廁工作,開展農村飲水水質和環境衛生及病媒生物監測工作。
加大婦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印發《衛生部貫徹2011-2020年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實施方案》,以提升6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孕產婦系統管理率為抓手,整體推進婦幼衛生工作。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制訂婦幼保健機構建設規劃及標準,推動婦幼保健機構建設項目。完善婦幼保健機構管理和運行機制,印發婦幼保健相關技術規范并開展培訓,提高婦幼保健管理和技術水平。針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保障母嬰安全。提高出生缺陷綜合防控能力,大力推進婚檢、孕期營養指導和產前診斷工作,加強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規范婦女常見病篩查工作,降低婦女常見病風險。開展中西部貧困地區兒童營養和健康干預,改善兒童營養。倡導“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加大健康教育綜合協調力度。推進健康教育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中西醫兩方面的資源,落實全民健康促進行動有關工作。推動網絡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素養知識與技能。履行衛生部門控煙履約職責,鞏固無煙醫療衛生系統創建工作,繼續開展中國煙草控制大眾傳播活動。
五、加強醫療服務管理,保障醫療安全
加強醫療服務和質量管理。繼續組織開展“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推進國家級、省級、地市級醫療質量管理控制中心建設。制訂《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辦法》,開展單病種醫療質量控制工作,落實病人安全目標。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機制,制訂手術分級目錄,重點加強植(介)入類技術規范管理。繼續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和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規范化診療工作。加大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力度,制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和《臨床藥師管理辦法》,推進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貫徹實施《中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進一步加強臨床護理工作,推行責任制整體護理模式,探索建立專科護理崗位和護理管理崗位培訓制度,繼續推進“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擴大專科醫師準入試點范圍,研究建立臨床首席專家制度。加強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及其他技術人員管理。繼續完善醫院感染防控技術性標準和規范,制訂《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行動計劃》,完善醫院感染監測工作。加強院前急救體系建設,制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規范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做好重大事件醫療救治工作。繼續推進無償獻血工作,加強無償獻血隊伍建設,探索部門間協作機制和無償獻血發展長效機制。強化血液安全管理,推進核酸檢測工作,制訂實施《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建立臨床用血考核評價體系。落實《全國防盲治盲規劃(2011-2015年)》,推動防盲治盲工作和探索建立我國眼保健體系。推進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長期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加強戒毒醫療服務管理。
強化醫療服務監管。繼續組織大型醫院巡查工作。開展醫療質量安全專項檢查,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和告誡談話制度。完善藥品、醫療器械相關不良事件報告處置制度以及處方點評和不當處方公示制度,確保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安全。加強醫療服務日常監管制度和能力建設,重點加大人體器官移植、醫療美容和醫療廣告等監管力度,健全醫療機構校驗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深化“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建設,落實醫院投訴管理制度,保護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行為。
六、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強化衛生監督
大力推進食品安全工作。推進食品標準清理整合工作,制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組織做好2012年新立項標準制(修)訂。重點開展食品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劑使用等基礎標準和食品生產經營規范、食品檢測方法等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強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制訂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與風險評估優先項目,推動國家、地方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機構能力建設。組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加強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控制工作。繼續完善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調查能力,做好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開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專項整治,完善餐飲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監管制度。
加強衛生監督工作。推動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完成職業健康狀況調查工作,修訂《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和職業衛生標準。推進職業病防治體系和能力建設,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哨點監測、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完成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基本情況調查,推進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網試點工作,開展放射防護專項檢查。制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配套文件,開展重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建立健全國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網絡。做好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衛生監督抽檢。以醫療廢物處置、消毒隔離制度執行等為重點,推進全國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以學校傳染病防控、飲用水、教學環境為重點,開展學校衛生監督和試點研究。加大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
七、完善藥品科學監管體系,維護公眾用藥安全
實施《國家藥品安全規劃(2011-2015年)》。加強藥品審評審批、檢驗檢測、認證檢查、監測評價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藥品質量追溯體系,全面推進藥品電子監管制度。完善疫苗質量監管體系,提高疫苗質量控制水平。深化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繼續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虛假廣告及通過郵寄等渠道銷售假藥專項行動。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稽查執法制度,加強大案要案督辦,及時排查藥品安全問題。繼續實施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引導企業加強藥物研發創新,提升藥物研發能力。全面開展《中國藥典》(2015年版)編制工作。繼續開展醫療器械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快醫療器械標準體系建設。完善化妝品監管制度,開展違法使用禁限用物質專項整治。推進藥品監管國際化戰略,加強雙邊、多邊交流合作。
八、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
貫徹落實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公立中醫醫院服務體系,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改造建設,加強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功能建設。加大中藥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導。扎實推進“治未病”健康工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試點工作。以補償機制改革為切入點,落實縣級公立中醫醫院體制機制綜合改革任務。繼續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應急能力以及中醫藥防治新發突發傳染病應急體系建設。貫徹《全國民族醫藥工作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0-2012年)》。加強中醫藥繼承創新科技體系建設,推進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和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開展基層老中醫臨床經驗繼承項目,加強中醫藥職業教育以及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建設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做好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和中醫藥知識宣傳普及,推進中醫藥服務深入基層以及中醫藥科普宣傳工作。加強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深化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充分利用海外孔子學院等平臺,著力開展中醫藥對外文化宣傳工作。
九、加強人才培養、科技創新、衛生信息化工作,為醫改提供有力支撐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醫學教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抓緊實施基層衛生人才、醫學杰出人才、緊缺專門人才、中醫藥人才和醫師規范化培訓等5項衛生人才工程。以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為主,制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國家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推動在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繼續實施縣級醫院骨干醫師培訓項目。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啟動實施“5+3”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項目。在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結合實際研究開展“3+2”助理全科醫生培養工作。推動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建設。制訂《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標準》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項目。安排1萬名醫學畢業生接受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制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標準》等指導性文件,安排5000名以上畢業生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推進公共衛生醫師培訓制度建設。落實2011-2015年衛生監督人員培訓規劃。開展基層藥學人員培訓,加強藥師隊伍建設。落實全國支援“三區”(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衛生人才支持計劃和中西部地區2012年免費醫學生培養項目。加強邊遠地區和基層衛生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強化與教育部的兩部協調機制,積極推進首批兩部共建10所高校醫學院工作,探索兩部與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共建高校工作。進一步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全面提升各級各類衛生行政管理干部綜合素質。
推進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工作,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加快“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創制”兩個科技重大專項“十二五”計劃任務的組織實施,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做好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衛生行業科研專項等項目的論證、組織和實施,發揮科研項目對深化醫改的支撐作用。推進國家醫學創新體系建設,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做好實驗室資質認證和質量管理工作。重點抓好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國家重大活動中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完成衛生部重點實驗室評估驗收工作,推進衛生部科研和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完善醫療新技術臨床研究管理制度,推動干細胞臨床研究和應用整頓工作,規范和加強衛生適宜技術推廣。
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出臺衛生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及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國家級衛生信息平臺建設工作,聯通部分試點省份信息平臺,推動地市縣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基于平臺部署整合業務應用系統,形成縱向貫穿國家—省—市—縣—鄉—村,橫向覆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農合、藥品供應和衛生綜合管理等主要業務領域的衛生信息化基本架構,實現試點范圍內跨機構跨區域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實現國家級新農合信息平臺與部分省級平臺之間、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方便參合農民異地就醫、即時結報。加快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建設工作,推進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完善大型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雙向轉診和遠程會診,探索建設區域遠程會診中心,共享區域醫療資源。加快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工作,啟動各省份試點工作,以點帶面,逐步推開,實現標準統一、全國通用,方便居民看病就醫和進行個人健康管理。制訂和完善衛生信息化標準規范。實施衛生信息化試點項目。探索制訂電子病歷、電子處方應用和遠程醫療、數字簽名、信息安全、隱私保護、信息公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十、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大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力度
把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作為“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的具體內容,推動醫藥衛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繼續深入開展。評選表彰創先爭優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繼續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不斷提高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水平。大力弘揚高尚醫德醫風,提高行業文明素質,推進衛生行業文化建設,探索形成體現中華優秀文化傳統和改革創新時代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醫療衛生職業精神。
加強衛生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和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在公立醫院積極開展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制訂《關于加強公立醫院反腐倡廉建設的指導意見》,大力加強公立醫院反腐倡廉建設。制訂并落實《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完善醫德考評制度。認真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醫療機構統方管理、醫療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等制度規定,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進一步推進和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積極探索大型醫用設備集中采購工作。強化項目與資金監管和專項督查,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和內部審計。
十一、統籌推進各項衛生工作
加強衛生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圍繞解決深化醫改面臨的重點難點和長遠健康問題,開展衛生政策重大課題研究,繼續實施研究成果傳播和轉化工作。組織醫改監測、督導和評估工作。推動《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中醫藥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獻血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重點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做好衛生行政復議工作,開展衛生“六五”普法工作。
落實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出臺并實施《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抓好2012年醫改重大專項項目申請工作,建立2012-2015年醫改重大專項項目庫。規范和加強全國醫學裝備管理,促進大型醫用設備科學配置和合理使用。繼續開展玉樹、舟曲災后恢復重建和衛生援疆、援藏、援青工作,實施援助資金項目,制訂衛生扶貧工作指導意見。
全面加強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健全新聞宣傳工作機制,完善衛生新聞發布制度。著力宣傳深化醫改的進展和成效,持續推出衛生系統重大先進典型。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及熱點問題的風險溝通,加強健康傳播,進一步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開展衛生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進一步抓好衛生行政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加強衛生系統官方網站建設,推動衛生行政許可網上平臺和“12320”衛生熱線建設,不斷改進政務服務,轉變政府職能。繼續做好院務公開工作,積極推進采供血、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
廣泛開展衛生國際合作與交流,全面深入參與全球衛生事務,推動多邊、雙邊衛生合作。圍繞深化醫改重點工作,引進管理、技術和人才等優質醫療資源。以籌備中國援外醫療隊派遣50周年紀念活動為契機,推進援外醫療工作,研究實施對非合作新舉措。密切與港澳臺地區交流與合作,落實中央利港澳、惠臺政策,推動兩岸醫學專業人士技術交流。加強因公出國(境)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的管理。
做好中央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和重要會議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院士專家的醫療保健服務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強中央保健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儲備。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落實離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困難離退休干部幫扶工作以及老干部活動學習陣地、活動站(室)建設。加強衛生信訪工作,推進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化,集中力量依法化解衛生信訪積案,完善衛生系統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
2012年,深化醫改進入攻堅階段,衛生工作任務繁重而艱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科學發展衛生事業的能力和水平,統籌協調,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攻堅克難,為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2012年衛生工作要點》已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2012年衛生工作要點
2012年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對深化醫改的部署和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在健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等方面實現重點突破,做好“十二五”期間衛生改革發展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強重大疾病防控,改善醫療衛生服務,強化食品安全工作,加強藥品監管,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統籌做好各項衛生工作,促進醫藥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衛生行政部門要緊密結合深化醫改工作,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大力加強行業文化建設和作風建設,切實調動廣大醫療衛生工作者的積極性,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圍繞醫改重點,解決突出問題,落實目標責任制,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一、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總結新農合實施10周年來的經驗。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和農民受益水平,全國新農合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5%以上,人均籌資水平達到300元左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萬元。普遍開展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逐步提高門診補償水平。提高新農合基金統籌層次,探索建立省級統籌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以省(區、市)為單位全面推開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類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在1/3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試點范圍。強化與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推進門診總額預付、住院按病種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基本醫療保障管辦分開、政事分開的管理運行機制。擴大試點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探索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推動形成多重補充醫療保險機制。進一步規范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政府投入政策,推行一般診療費制度,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制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持作用。以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為重點,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落實績效工資制度,實行全員聘用制,定編、定崗、不定人,推行院長(中心主任)負責制,加強績效考核,建立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分配制度。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回頭看”工作,鞏固完善運行新機制。落實《農村基本醫療衛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制訂村衛生室管理規范性文件,推動各地整合農村衛生資源,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繼續推進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開展鄉鎮衛生院評審工作。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落實根據鄉村醫生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多渠道予以補償的政策,保證在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鄉村醫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總結推廣地方為鄉村醫生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做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老年鄉村醫生發放養老補貼。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推進中小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繼續開展創建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加強社區衛生文化建設,推廣全科醫生團隊服務模式,提升社區衛生服務內涵。
二、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確保群眾基本用藥
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推動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鼓勵各地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實施范圍。完成適用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的制訂工作,規范地方增補非目錄藥品。推動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全面配備并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繼續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堅持批量采購、量價掛鉤、招采合一,重點做好農村和邊遠地區基本藥物配送工作。進一步完善醫藥企業及藥品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藥物中獨家品種、緊缺品種以及兒童適宜劑型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定點生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電子交易。制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辦法,修訂《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分析評估前一階段基本藥物采購情況,研究提出基本藥物優先使用的鼓勵政策。開展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綜合評價,逐步規范基本藥物劑型、規格和包裝。充實和增加基本藥物制度監測點,不斷完善監測評價體系。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開展便民惠民服務
在國家聯系試點城市繼續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著力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強對改革試點城市的指導,建立協作組,推進試點城市間交流。適時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總結、評估,充分發揮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的示范引導作用,在重大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力爭形成可向全國推廣的經驗。
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確定300個左右人口較多、基礎較好的縣(市)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為切入點,推進縣級醫院人事、編制、分配、價格、支付制度、監管等綜合改革,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機制。加強以人才、技術為核心的能力建設,統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展,提高縣域內就診率。繼續實施以“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為主要形式,以東西部地區省際對口支援為重要內容,以部屬部管醫院和有關醫院支援老、少、邊、窮地區醫院等為補充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充實三級醫院與縣級醫院對口支援協作內容,加強考核評價,調動支援醫院、受援醫院的積極性。
繼續在全國實施一批經驗成熟的重點政策和便民惠民措施。加強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管理,明確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優化公立醫院布局結構,重點加強薄弱區域、領域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區域醫療中心、兒科醫療服務體系和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鼓勵和規范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加快實施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推行臨床路徑管理,推進支付方式改革。通過開展醫院評審評價和國家優質醫院創建工作,促進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合作機制,逐步實現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急慢分治的格局。完善公立醫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適當提高醫務人員待遇水平,營造良好的醫療執業環境。繼續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繼續推行優質護理服務、預約診療、便民門診等便民惠民措施,優化就診環境和流程,穩步推進“先診療、后結算”模式。推動成本核算與控制,縮短平均住院日,運用適宜技術,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四、全面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繼續做好衛生應急、疾病防控和婦幼衛生工作
做好國家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考核暫行辦法,加大中央對地方的考核力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開展監測評估,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全面評估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積極推進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等新增項目,研究制定新周期項目實施方案。
全面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健全衛生應急組織指揮框架,推進衛生應急指揮決策系統建設,夯實衛生應急工作基礎,提升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完善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評估體系。制訂衛生部門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繼續做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工作。研究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制度。推進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衛生應急工作規范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各類重特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組織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拉練、跨省跨部門綜合演練。推進27支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建設,組織首批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建設項目驗收,啟動國家級和省級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以及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加強國家鼠疫演練基地和菌種保藏中心建設。
加強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繼續推進疾控機構規范化建設和績效考核工作,強化基層疾控工作。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在繼續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基礎上,實施“五擴大、六加強”各項措施,做好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防治工作,研究建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機制。逐步完善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擴大“三位一體”模式的試點。完善傳染病監測系統,做好霍亂、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控與疫情處置工作。加強乙肝防控工作,落實和強化麻疹防控措施,努力實現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標,以省(區、市)為單位將麻疹發病率控制在1/100萬以下。加強脊灰監測,落實脊灰疫苗常規免疫和強化免疫,阻斷脊灰疫情傳播,恢復并保持我國無脊灰狀態。以接種脊灰和麻疹疫苗為優先,開展全國免疫規劃相關疫苗查漏補種月活動。完成全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現狀調查。貫徹落實重點寄生蟲病防治規劃綱要和行動計劃,繼續推進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策略,以監測為抓手推進消除瘧疾工作,開展包蟲病基線調查。全面啟動消除麻風病危害行動。進一步加強碘缺乏病等重點地方病防治工作,制訂部分地方病消除、控制標準及考核驗收辦法。總結推廣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創建經驗,建立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開展重點癌癥早診早治及腦卒中高危人群篩查工作,普及慢性病防控和營養知識。開展口腔疾病防治結合試點工作,繼續推進兒童口腔疾病綜合防治。加強重性精神病監測救治和服務管理,不斷擴大工作覆蓋面。建立傷害綜合監測系統,開展兒童傷害干預工作。舉辦愛國衛生運動60周年紀念活動。實施新一輪國家衛生城(區)鎮(縣城)申報、評審工作,推動健康城鎮建設工作。深入推進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組織階段性評估和督查。加強農村改廁工作,開展農村飲水水質和環境衛生及病媒生物監測工作。
加大婦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印發《衛生部貫徹2011-2020年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實施方案》,以提升6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孕產婦系統管理率為抓手,整體推進婦幼衛生工作。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制訂婦幼保健機構建設規劃及標準,推動婦幼保健機構建設項目。完善婦幼保健機構管理和運行機制,印發婦幼保健相關技術規范并開展培訓,提高婦幼保健管理和技術水平。針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保障母嬰安全。提高出生缺陷綜合防控能力,大力推進婚檢、孕期營養指導和產前診斷工作,加強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規范婦女常見病篩查工作,降低婦女常見病風險。開展中西部貧困地區兒童營養和健康干預,改善兒童營養。倡導“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加大健康教育綜合協調力度。推進健康教育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中西醫兩方面的資源,落實全民健康促進行動有關工作。推動網絡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素養知識與技能。履行衛生部門控煙履約職責,鞏固無煙醫療衛生系統創建工作,繼續開展中國煙草控制大眾傳播活動。
五、加強醫療服務管理,保障醫療安全
加強醫療服務和質量管理。繼續組織開展“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推進國家級、省級、地市級醫療質量管理控制中心建設。制訂《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辦法》,開展單病種醫療質量控制工作,落實病人安全目標。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機制,制訂手術分級目錄,重點加強植(介)入類技術規范管理。繼續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和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規范化診療工作。加大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力度,制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和《臨床藥師管理辦法》,推進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貫徹實施《中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進一步加強臨床護理工作,推行責任制整體護理模式,探索建立專科護理崗位和護理管理崗位培訓制度,繼續推進“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擴大專科醫師準入試點范圍,研究建立臨床首席專家制度。加強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及其他技術人員管理。繼續完善醫院感染防控技術性標準和規范,制訂《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行動計劃》,完善醫院感染監測工作。加強院前急救體系建設,制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規范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做好重大事件醫療救治工作。繼續推進無償獻血工作,加強無償獻血隊伍建設,探索部門間協作機制和無償獻血發展長效機制。強化血液安全管理,推進核酸檢測工作,制訂實施《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建立臨床用血考核評價體系。落實《全國防盲治盲規劃(2011-2015年)》,推動防盲治盲工作和探索建立我國眼保健體系。推進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長期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加強戒毒醫療服務管理。
強化醫療服務監管。繼續組織大型醫院巡查工作。開展醫療質量安全專項檢查,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和告誡談話制度。完善藥品、醫療器械相關不良事件報告處置制度以及處方點評和不當處方公示制度,確保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安全。加強醫療服務日常監管制度和能力建設,重點加大人體器官移植、醫療美容和醫療廣告等監管力度,健全醫療機構校驗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深化“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建設,落實醫院投訴管理制度,保護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行為。
六、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強化衛生監督
大力推進食品安全工作。推進食品標準清理整合工作,制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組織做好2012年新立項標準制(修)訂。重點開展食品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劑使用等基礎標準和食品生產經營規范、食品檢測方法等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強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制訂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與風險評估優先項目,推動國家、地方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機構能力建設。組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加強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控制工作。繼續完善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調查能力,做好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開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專項整治,完善餐飲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監管制度。
加強衛生監督工作。推動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完成職業健康狀況調查工作,修訂《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和職業衛生標準。推進職業病防治體系和能力建設,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哨點監測、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完成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基本情況調查,推進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網試點工作,開展放射防護專項檢查。制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配套文件,開展重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建立健全國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網絡。做好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衛生監督抽檢。以醫療廢物處置、消毒隔離制度執行等為重點,推進全國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以學校傳染病防控、飲用水、教學環境為重點,開展學校衛生監督和試點研究。加大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
七、完善藥品科學監管體系,維護公眾用藥安全
實施《國家藥品安全規劃(2011-2015年)》。加強藥品審評審批、檢驗檢測、認證檢查、監測評價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藥品質量追溯體系,全面推進藥品電子監管制度。完善疫苗質量監管體系,提高疫苗質量控制水平。深化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繼續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虛假廣告及通過郵寄等渠道銷售假藥專項行動。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稽查執法制度,加強大案要案督辦,及時排查藥品安全問題。繼續實施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引導企業加強藥物研發創新,提升藥物研發能力。全面開展《中國藥典》(2015年版)編制工作。繼續開展醫療器械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快醫療器械標準體系建設。完善化妝品監管制度,開展違法使用禁限用物質專項整治。推進藥品監管國際化戰略,加強雙邊、多邊交流合作。
八、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
貫徹落實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公立中醫醫院服務體系,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改造建設,加強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功能建設。加大中藥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導。扎實推進“治未病”健康工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試點工作。以補償機制改革為切入點,落實縣級公立中醫醫院體制機制綜合改革任務。繼續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應急能力以及中醫藥防治新發突發傳染病應急體系建設。貫徹《全國民族醫藥工作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0-2012年)》。加強中醫藥繼承創新科技體系建設,推進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和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開展基層老中醫臨床經驗繼承項目,加強中醫藥職業教育以及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建設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做好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和中醫藥知識宣傳普及,推進中醫藥服務深入基層以及中醫藥科普宣傳工作。加強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深化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充分利用海外孔子學院等平臺,著力開展中醫藥對外文化宣傳工作。
九、加強人才培養、科技創新、衛生信息化工作,為醫改提供有力支撐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醫學教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抓緊實施基層衛生人才、醫學杰出人才、緊缺專門人才、中醫藥人才和醫師規范化培訓等5項衛生人才工程。以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為主,制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國家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推動在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繼續實施縣級醫院骨干醫師培訓項目。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啟動實施“5+3”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項目。在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結合實際研究開展“3+2”助理全科醫生培養工作。推動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建設。制訂《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標準》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項目。安排1萬名醫學畢業生接受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制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標準》等指導性文件,安排5000名以上畢業生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推進公共衛生醫師培訓制度建設。落實2011-2015年衛生監督人員培訓規劃。開展基層藥學人員培訓,加強藥師隊伍建設。落實全國支援“三區”(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衛生人才支持計劃和中西部地區2012年免費醫學生培養項目。加強邊遠地區和基層衛生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強化與教育部的兩部協調機制,積極推進首批兩部共建10所高校醫學院工作,探索兩部與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共建高校工作。進一步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全面提升各級各類衛生行政管理干部綜合素質。
推進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工作,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加快“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創制”兩個科技重大專項“十二五”計劃任務的組織實施,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做好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衛生行業科研專項等項目的論證、組織和實施,發揮科研項目對深化醫改的支撐作用。推進國家醫學創新體系建設,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做好實驗室資質認證和質量管理工作。重點抓好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國家重大活動中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完成衛生部重點實驗室評估驗收工作,推進衛生部科研和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完善醫療新技術臨床研究管理制度,推動干細胞臨床研究和應用整頓工作,規范和加強衛生適宜技術推廣。
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出臺衛生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及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國家級衛生信息平臺建設工作,聯通部分試點省份信息平臺,推動地市縣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基于平臺部署整合業務應用系統,形成縱向貫穿國家—省—市—縣—鄉—村,橫向覆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農合、藥品供應和衛生綜合管理等主要業務領域的衛生信息化基本架構,實現試點范圍內跨機構跨區域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實現國家級新農合信息平臺與部分省級平臺之間、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方便參合農民異地就醫、即時結報。加快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建設工作,推進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完善大型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雙向轉診和遠程會診,探索建設區域遠程會診中心,共享區域醫療資源。加快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工作,啟動各省份試點工作,以點帶面,逐步推開,實現標準統一、全國通用,方便居民看病就醫和進行個人健康管理。制訂和完善衛生信息化標準規范。實施衛生信息化試點項目。探索制訂電子病歷、電子處方應用和遠程醫療、數字簽名、信息安全、隱私保護、信息公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十、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大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力度
把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作為“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的具體內容,推動醫藥衛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繼續深入開展。評選表彰創先爭優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繼續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不斷提高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水平。大力弘揚高尚醫德醫風,提高行業文明素質,推進衛生行業文化建設,探索形成體現中華優秀文化傳統和改革創新時代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醫療衛生職業精神。
加強衛生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和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在公立醫院積極開展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制訂《關于加強公立醫院反腐倡廉建設的指導意見》,大力加強公立醫院反腐倡廉建設。制訂并落實《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完善醫德考評制度。認真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醫療機構統方管理、醫療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等制度規定,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進一步推進和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積極探索大型醫用設備集中采購工作。強化項目與資金監管和專項督查,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和內部審計。
十一、統籌推進各項衛生工作
加強衛生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圍繞解決深化醫改面臨的重點難點和長遠健康問題,開展衛生政策重大課題研究,繼續實施研究成果傳播和轉化工作。組織醫改監測、督導和評估工作。推動《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中醫藥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獻血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重點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做好衛生行政復議工作,開展衛生“六五”普法工作。
落實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出臺并實施《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抓好2012年醫改重大專項項目申請工作,建立2012-2015年醫改重大專項項目庫。規范和加強全國醫學裝備管理,促進大型醫用設備科學配置和合理使用。繼續開展玉樹、舟曲災后恢復重建和衛生援疆、援藏、援青工作,實施援助資金項目,制訂衛生扶貧工作指導意見。
全面加強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健全新聞宣傳工作機制,完善衛生新聞發布制度。著力宣傳深化醫改的進展和成效,持續推出衛生系統重大先進典型。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及熱點問題的風險溝通,加強健康傳播,進一步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開展衛生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進一步抓好衛生行政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加強衛生系統官方網站建設,推動衛生行政許可網上平臺和“12320”衛生熱線建設,不斷改進政務服務,轉變政府職能。繼續做好院務公開工作,積極推進采供血、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
廣泛開展衛生國際合作與交流,全面深入參與全球衛生事務,推動多邊、雙邊衛生合作。圍繞深化醫改重點工作,引進管理、技術和人才等優質醫療資源。以籌備中國援外醫療隊派遣50周年紀念活動為契機,推進援外醫療工作,研究實施對非合作新舉措。密切與港澳臺地區交流與合作,落實中央利港澳、惠臺政策,推動兩岸醫學專業人士技術交流。加強因公出國(境)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的管理。
做好中央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和重要會議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院士專家的醫療保健服務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強中央保健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儲備。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落實離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困難離退休干部幫扶工作以及老干部活動學習陣地、活動站(室)建設。加強衛生信訪工作,推進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化,集中力量依法化解衛生信訪積案,完善衛生系統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
2012年,深化醫改進入攻堅階段,衛生工作任務繁重而艱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科學發展衛生事業的能力和水平,統籌協調,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攻堅克難,為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