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經印發的《關于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5月31日是所有藥品批發企業自查違規經營的最后期限。這意味著,自6月1日起我國藥品監管部門將對藥品流通領域展開徹查,拒不報告、謊報瞞報以及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且繼續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藥品批發企業,將從嚴、從重查處,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藥品的流通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體系。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從事藥品流通環節的大約有30萬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研究員岳秉飛分析說,藥品流通最理想的方式就是藥廠生產出來的藥品直接進醫院,但從現代化的角度來說這是不可能的。比如,廣東生產的藥要運到北京,這段距離不僅需要運輸成本,還要有具體的貯存條件。
藥企銷售一般分兩種模式:一是自建隊伍,二是代理。目前,約80%的藥企不具備自建營銷隊伍的能力,普遍采取招商模式進行藥品營銷。所以,藥品從藥廠到醫院要經歷很多中間環節,最多的甚至要經過廠家—全國總代理—地區代理—省級代理—市級代理—市級片區代理等多個環節。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劉國恩認為,“這種銷售模式導致每一層層級的代理都需要開一次發票,因而導致藥品在醫院的銷售價格比出廠價高出好幾倍。”廣西花紅藥業董事長韋飛燕也表示,如果減少流通環節,90%以上的藥品都有降價空間。
可以說,減少了“過票”販子等中間環節后,在藥品營銷過程中推行“兩票制”,藥企第一票開給經銷商,經銷商再開出第二票直接到醫院,將有利于增強醫藥流通環節的透明性,避免在流通環節衍生的安全隱患,促使行業進入更規范的發展通道。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藥品批發數量達1.3萬家,主營業務收入在100億元以上的藥品批發企業僅15家,占全國市場總規模不到50%,行業集中度亟待提高。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表示,藥品批發企業的數量目前過于龐大,即便通過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提高準入門檻,淘汰1萬家,剩下3000家甚至1000家也能滿足市場需求。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小型藥品流通公司擾亂市場、侵蝕藥店終端部分市場的情況時常發生。業內專家表示,通過對藥品批發企業的嚴查,不具備流通資質的個人或企業將逐漸退出藥品流通領域,行業集中度將得到提升,藥品流通環節隨之減少,藥品在流通環節的價格水分也將被擠出,藥品流通市場有望加速調整,行業競爭也將轉變為拼物流效率、技術和服務的市場化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