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白酒、奶粉和汽車之后,我國的反壟斷之劍將指向醫藥等百姓關心的領域。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在上海表示,下一步我國將加強藥品反壟斷,遏制藥品價格“商量漲”“任性漲”等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
盧延純是在近日上海舉辦的培訓會上做上述表述的。他表示,醫藥產品事關人民群眾生命,是反壟斷部門關注的重點。我國藥品長期實行政府定價,2015年剛剛放開。除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少數藥品之外,其他由藥企自主定價。雖然價格放開了,但整個行業在真正的市場化運營方面還有不少問題。
據了解,藥價放開后,部分藥品出現大幅漲價現象。為此,今年6月1日起,發展改革委在全國范圍開展藥品價格專項檢查,重點瞄準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原料藥、藥品品種。
盧延純表示,監管部門關注的不是藥價的高低,而是藥企行為是否違反了《反壟斷法》。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橫向壟斷行為,即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串通起來達成壟斷協議。比較典型的如今年年初,重慶青陽、江蘇世貿天階、上海信誼等企業在藥品“別嘌醇片”上,先后四次召開會議商討漲價,最終被反壟斷部門處以近400萬元的罰款。
“通俗地說,藥品漲價沒問題,但商量著漲價萬萬不行。” 盧延純說。除了藥企之間聚會謀劃,一些行業協會組織企業開會,商量劃分銷售區域和控制產量的行為,也可能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二是縱向壟斷行為,即上下游之間,不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經營主體間達成了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今年年初,德國反壟斷部門對生產玩具的樂高公司處以罰款,原因是樂高試圖阻撓零售商降價,這是典型的縱向壟斷行為。
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藥企因為實施縱向壟斷被罰。有些藥企雖然不直接控制藥品零售商的價格,但通過控制供貨量和返點水平,試圖對藥品零售價格產生影響,也可能遭到反壟斷部門的調查。
三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比如,一些小品種的原料藥,被人獨家買斷經營后,出現大幅漲價行為。有的成本只漲了5%,價格卻在短期內漲了50%,這些行為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此外,一些外資藥企在自己開發的原研藥專利即將到期(20年)時,對專利改頭換面,在藥效沒有實質性改變的情況下,申請新的專利以阻撓仿制藥上市,這也可能成為反壟斷部門調查的重點。
盧延純最后表示,希望藥企加強內部培訓、做好自查自糾,和政府部門一起維護好市場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