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珠江新城園區的門診藥房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醫院附近新開的“大眾醫藥婦兒中心藥店”,出自該醫院的處方都來這家藥店取藥。
據說,這就是醫藥分開。這可以大大降低患者在醫院等候取藥的時間。并且,未來患者看完病,甚至可以直接到家附近的藥店拿藥。
試行已經1個多月。試行前曾經擔心的質量、價格、醫保報銷等問題,都沒有發生。醫院解釋,取消門診藥房這一改革舉措,主要是為了方便患者、縮短等候取藥的時間,所以,該藥店只服務本院患者,并不對普通社會顧客開放。
這還不是分開
首先,為這家醫院點贊!醫院能夠想方設法為患者服務,減少怨聲載道的等候取藥時間,并且沒有發生其他問題,應該說,已經初見成效。
但這并不是真正的醫藥分開,因為藥房還沒有從醫院徹底剝離。
醫藥分開是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和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明確的醫改“四大分開”之一的重大決策,是近年來國務院及多個政府部門在緩慢而堅定地推進的改革措施,也是醫藥領域反腐敗的治本之策。
醫藥分開的總體思路是切斷醫院采購與藥品銷售的連接鏈,推動醫院在用藥方面為醫生做好后勤服務工作;切斷醫生處方與藥品銷售的連接鏈,推動醫生只從病情需要出發處方配藥。
醫藥分開,關鍵是機制分開。就是醫院只配藥不賣藥,不再從經濟角度利用采購權、處方權影響對藥品的選擇和對病人的治療,以徹底拋棄醫藥不分機制的壞作用。
醫藥分開兩種形式
醫藥分開的途徑和辦法很多,只要改變醫院現有機制,使之只能憑治病需要來用藥,就是醫藥分開。當前,我國實際采取的形形色色醫藥分開措施中,只有兩種可以稱為真正的醫藥分開。
一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立藥房,不使用財政經費和社會藥店爭奪資源,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定性的醫藥分開。
二是允許處方外配,切斷醫院、醫生在規模購藥和門診售藥上的利益鏈。這是定量的醫藥分開。
其他如零差率、取消藥品加成、收支兩條線、藥房托管等,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真正醫藥分開的主要措施是各級醫院徹底剝離門診藥房,卻一直沒有動靜,甚至連口頭提到的設想都不多。應該說,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珠江新城園區邁出了試探性的可喜一步。
為什么醫藥分開由社會藥店賣藥,就會切斷醫和藥之間的利益連接鏈呢?因為眾多社會藥店,難以完成藥品回扣賄賂所必須的“統方”環節,利益鏈無法維持!同時,眾多的社會藥店,會在政府規范的市場秩序里開展價格競爭,如果要送回扣,必然提高售價,就必然減少顧客。這種機制就叫“價低易銷”,和醫院處方統一下的“價高易銷”截然相反。
所以,全世界的普遍規律就是,通過醫藥分開,消滅醫藥領域里的回扣賄賂腐敗,舍此別無他法。
經濟問題如何解決
對廣州的這一改革嘗試,我們還想了解的是:
1.這個中心店是醫院和廣藥集團合辦,那么,藥品采購是納入醫院渠道還是渠道?如果納入渠道,零差率以后,醫院售藥所花的成本,可以從醫療服務價格的提升和財政撥款的增加中補償,廣藥集團補償正常售藥成本的錢從哪里來?如果納入企業渠道,除非企業能拿到比政府“唯低價是取”的中標價更低的采購價,并且不遵守針對醫院的零差率政策,否則,同樣的問題,廣藥集團補償正常售藥成本的錢從哪里來?
2.一個月的實踐,病人等候取藥的時間從一個小時縮短到3分鐘,毫無疑問,這是因為場地大了、配藥人員多了。這就比原先的醫院藥房更增加了基礎投入,也即增加了成本。同時,這家藥店只對本院患者,不向社會顧客開放,所以,土地、房屋、設施、人員的單位使用效率肯定不高,這又增加了成本。這些多出來的成本,廣藥集團如何消化?
這兩個經濟上的問題,如果沒有合法、合理的解決辦法,比如放開藥店對社會顧客的接待,因為從來沒有一家社會藥店會有顧客排隊取藥一個小時的現象,企業要么難以為繼,要么違法亂紀。
期待改革進一步深化
筆者注意到,報道中的一句話:“未來,患者看完病,甚至可以直接到家附近的藥店拿藥。”這才是正確的方向,真正的希望在于醫藥分開!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已經明確:“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這是醫院取消門診藥房改革的方向,希望全社會都要抓緊落實。
醫院應當集中精力把公益性的醫療工作做好,不再在購藥、售藥上花費人力、物力、財力,由政府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助;醫生應當集中精力把病人看好,不再在處方治病和處方售藥謀利之間糾葛,由政府給予合法、合理的較高報酬;而社會藥店則應當集中精力把經營性的藥品銷售工作做好,不再和醫院競爭病人資源方面苦惱,由政府提供合法、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保證并實施監督。
錯位競爭可以繁榮經濟,而錯位履職只會搞亂社會。筆者期待著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珠江新城園區對這一改革措施的深化,不會陷入以前眾多假醫藥分開措施“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的怪圈。